近期,腾讯、美团等多家中国平台企业发布财报。以腾讯为例,经营利润增速达到27%,连续跑赢营收增速。平台企业的财报充分反映出其收入结构的优化和盈利质量的提升,而这背后是我国数字经济蓬勃发展势头。据统计,我国数字经济发展已连续11年显著高于同期GDP增速,数字经济占GDP比重达到41.5%,这一比重相当于第二产业占国民经济的比重。
作为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数字经济对经济的重要驱动作用是全方位的。一方面,数字经济深入推进传统制造业的数字化、智能化转型,能够赋能实体经济发展;另一方面,数字经济不断催生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能够不断开辟新的经济增长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制度,正是着眼于充分发挥数字经济对高质量发展的驱动、引擎作用,以数实融合,促进数字经济发展,进而带动产业变革和技术创新。
当下,完善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政策体系,健全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制度,形成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相互支撑、协同发展的新格局尤为重要。一方面,着眼于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催生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大量涌现,进一步拓展数实融合广度和深度,要优化数字产业化支持政策,加大对数字技术创新平台和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的支持力度,深化数字技术领域产学研深度,打破制约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的体制机制障碍。
另一方面,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数字技术是关键,与世界数字经济强国相比,我国技术创新能力仍有较大差距。这要求加强关键核心技术研究攻关,突破解决技术“卡脖子”等现实问题,为数实融合打破技术瓶颈。
以平台经济为特征的数字经济之所以能在中国迅速发展壮大,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在于包容审慎、鼓励创新的政策。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并非零和博弈的竞争关系,二者深度融合能够有效提升经济发展的韧性和活力。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因此,要以呵护和推动的态度来促进数字经济的发展,推动传统监管向新型的包容审慎监管转型,充分释放数字经济的发展活力和创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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