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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电商消费驱动效应

2024-10-12 09:04   来源:中国经济网阅读量:12924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今年1月份至7月份,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增长8.7%,增速快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2个百分点。电子商务成为激发市场活力和潜力、拉动消费增长的新引擎,并呈现出一些亮点。

其一,数字、绿色、服务等新型消费驱动效应逐步显现。网络零售方面,1月份至7月份微单相机、智能家居系统和手机分别增长22.5%、20.9%和15.5%,重点平台网络服务消费增长20.2%。与传统领域消费相比,电子商务领域消费能够更好发挥新型消费的深度融合性、配置高效性、循环畅通性优势。通过推动线上与线下、业态与场景的融合发展,形态更加多样、方式更加便捷、理念更加绿色的消费场景和消费模式得以催生,更好满足了消费者的个性化、多样化、定制化消费需求,促进消费端与生产端良性互动,有效推动电子商务业态迭代和模式创新,从而为培育中高端消费新增长点、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提供重要支撑。

其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持续释放市场潜能。商务部数据显示,7月份,主要电商平台电视、洗衣机、冰箱以旧换新销售额增长高达92.9%、82.8%和65.9%。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正在加快推动电子商务领域更多应用场景落地,电商领域消费潜能被进一步激发。第六届双品网购节期间,全国网络零售额增长了12.1%。此外,在“以旧换新”政策推动下,电商平台的枢纽作用也更加凸显。

其三,“丝路电商”等国际合作机制为电子商务拓展新空间。在“一带一路”倡议框架下,“丝路电商”拓展了国际经贸合作新空间,为电子商务发展带来了新机遇。目前,我国已经与31个国家建立了双边电商合作机制,上海“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共塑规则、共享市场、共建能力”取得新进展,26个“丝路电商”伙伴国国家馆展销各国商品超过1.5万余种,中国企业电子提单解决方案首次获国际航运企业采用。电子商务企业也不断强化与海外市场的对接,积极融入全球产业链和价值链,为我国电子商务发展开辟了新的市场空间。

接下来,要从加快数实融合、塑造高质量产业、完善监管体系等方面入手,放大电商的消费驱动效应,促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

加快数实深度融合,提升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能力。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对产业链价值链重构的引领作用,鼓励电子商务企业挖掘用户需求,推动社交电商、直播电商、内容电商、生鲜电商等新业态健康发展。形成线上线下融合互促机制,积极培育全球品牌。支持电子商务平台通过创造更具视觉冲击力的内容表现形式、对消费者更加友好的交互界面,快速捕捉和精准识别消费需求,带动产业链、供应链实现协同创新和互促发展。

鼓励模式业态创新,塑造高质量电子商务产业。引导电子商务企业提升专利化、标准化、品牌化、专业化水平。支持各类企业运用5G、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增强现实、3D打印等新技术构建形式多样的线上消费场景,探索人机互动新模式。大力发展智慧零售,支持传统零售企业数字化转型,推广自助终端、电子价签、智能货架、弹性供应链、溯源系统等实体门店数字科技。

健全监管制度规则,优化电子商务发展软环境。完善市场准入规则,合理界定政府、平台、商户、消费者、主播、MCN机构等责任和义务;推进电子商务新领域新业态标准化建设。推动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信用体系,加强电子商务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在新型消费领域开展消费教育和消费警示,加大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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